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2 生成日期: 2023-01-09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行政,情况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大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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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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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大芦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大芦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镇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在微信公众号、微靖远等新媒体公开信息1226条(其中原创317条,转载909条);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履职依据12条,机关简介8条,政府会议13条,预算决算1条,乡村振兴12条,社会救助11条,社会福利12条,生态环境10条,涉农政策12条,文化旅游11条,安全生产13条,医疗卫生14条,食品药品8条,应急信息13条,政策解读14条,村务公开13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大芦镇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维护运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规范、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在镇政务便民服务大厅设置1个政务公开专区,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在大厅内摆放了公开资料展示架,及时、规范、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及惠民政策。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准确;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门联动仍然不够,信息收集不够顺畅;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单调,群众参与度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增加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靖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芦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靖远县大芦镇大芦村四社34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430076电子邮箱:9521543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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