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1970-172821 生成日期: 2023-01-09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行政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石门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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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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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乡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石门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乡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进一步提高我乡政府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本年度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46条。其中2022年度,我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44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17条、机关简介1条、规划计划12条、人事信息11条、政府会议15条、政策解读20条、预算决算2条、乡村振兴15条、社会保险14条、医疗卫13条、社会救助13条、社会福利13条、重大项目10条、生态环境11条、征地拆迁9条、涉农政策15条、文化旅游13条、安全生产17条、应急信息11条、食品安全11条,村务公开10个村各20条。

)依申请公开2022年,石门乡未接收到需要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度,石门乡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及内容保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推送时政热点、新闻动态和政策法规等内容。2022年石门乡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乡镇信息栏目和枣乡石门”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在主动公开石门乡政府会议、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在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内设有政务公开专区,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监督保障。结合石门乡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保证监督,做到了制度规范、审核严格、回复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主动、不及时。未能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机制。二是政策解读不详实、不生动。未能使用丰富、多元的表达形式对我乡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改进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工作意识及工作水平,使用详实的图表及客观的数据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及时、准确、生动的解读。同时加强全乡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下载。本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靖远县石门乡人民政府(石门乡石门村上三社53号)联系(联系电话:0943-7343018 ,电子邮箱:78571415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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